各镇党委、政府,各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,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、管委会,县委各部委办,县各委办局,县各直属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行为,杜绝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,开展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,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。江苏省农业委员会、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》(苏农经〔2017〕11号),现全文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2017年5月19日
丰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19日印发